发布时间:2020-11-30 11:33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纠纷的管理,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集团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公司出台了《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和《法律纠纷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并于11月27日在公司对两个办法进行了全面宣贯。直管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济实体的经理、书记、招投标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部、市场经营部、成本管理中心、物资管理部共计70余人参加。
首先,宣贯了新修订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原则上直管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各经济实体的经理或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是其法律事务联系负责人,负责处理其所属单位的法律纠纷和诉讼。
其次,从集团对诉讼案件的总体要求,公司诉讼案件的归口管理、处理原则,法律事务部、涉案单位、有关部门在诉讼案件处理中的责任,到法律文书的种类和送达要求,以及对法律纠纷的奖惩、考核等对《法律纠纷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再次,主要讲解了《法律纠纷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介绍了其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追究情形,对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四个方面四十九个情形结合公司发生的案例进行逐一详细讲解,并对怎么防范风险提出了应对意见。
最后,基于公司被执行案件一直居高不下的局面,向大家讲述了“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被诉案件败诉后,一旦不履行判决,公司将会被强制执行,公司除支付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将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加倍迟延履行金,同时公司银行账户将会被法院冻结、扣划,案件将会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等严重情形,进而严重影响公司的社会信誉、招投标、融资信贷等。公司还将依照集团《关于清理解决十四冶公司整合重组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进行处置。
此外,临近年底,公司将进行法律事务管理暨“依法治企先进单位”考评。由于公司新成立的直管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较多,会上还对法务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从法律事务管理、合同风险管控、诉讼案件和法律纠纷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印章和授权管理评价、合法合规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了一一讲解。
此次培训,反响非常好,各位书记纷纷表示将组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两个办法,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熟记,将为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防控好法律风险,全面提升基础管理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也增强了与会人员“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叶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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